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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出境未滿2年,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事實辦理遷出登記。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5-07 16:51 承辦單位:高雄市仁武戶政事務所

    【出境久留別忘了戶籍登記!】
    提醒國人朋友注意
    若有長期出境情形,請記得依規定辦理 遷出登記(!國籍不會因此喪失!)。

     重點提醒:
    1️⃣ 出境滿 2 年以上,戶所將依法辦理遷出登記
    2️⃣ 出境未滿 2 年,您也可依實際出境情形,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遷出登記

    人已在國外,可用自然人憑證到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遷出登記!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846

    若須恢復戶籍步驟如下:
    ❶本人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
    ❷備齊護照、戶口名簿或單獨立戶證明文件、身分證正本
    ❸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類別:戶政宣導
    關鍵字:遷出國外、出境超過2年、健保停保、戶政、遷出、線上申辦
    上版日期:1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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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 未滿2年得依出境事實自行申請遷出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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