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經商字第11002439830號 訂定「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