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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籍新住民申請歸化無犯罪紀錄證明為經駐外館處驗證之2號司法履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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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更新時間:108-10-14 14:14 承辦單位:仁武區戶政事務所
國籍歸化新鮮報
依108年10月4日台內戶字第1080139332號函,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內政部同意外交部建議戶政及移民單位,對於申請居留及歸化之越南籍人士,統一要求提供經駐處驗證之越南2號司法履歷表作為越南無犯罪證明文件。詳情請洽各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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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戶政宣導
關鍵字:國籍、越南、無犯罪紀錄證明、戶政、二號司法履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