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戶政宣導

    113年12月2日起,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登記,歡迎多加使用!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12-04 11:07 承辦單位:高雄市仁武戶政事務所

    12月2日起

    戶政司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新增服務項目再+1

    免出門

    可上網連線的電腦+自然人憑證

    符合條件者不論何時何地都能申辦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260

    新增:線上申辦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登記

    相關注意事項

    【申請人資格】:

    1⃣未成年子女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2⃣適格申請人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

    3⃣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 自然人憑證。

    【應備文件】:政府機關證明文件(請提供相關案件文號,文件無須上傳),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並

                            查證後,始完成登記。須在法定期限(案件確定後30日)內申請始可辦理,逾期請至戶

                            政事務所辦理。

    【案件派送】:依據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

    類別:戶政宣導
    關鍵字:線上申辦、戶籍、自然人憑證、戶政司
    上版日期:113-12-04
    • 相關圖片
      1. 線上戶籍登記宣導圖卡1
      2. 線上戶籍登記新增服務項目再加1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登記
      3. 線上申辦請使用自然人憑證免出門就能洽公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