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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健保跨機關通報服務宣導有相片健保卡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7-06-28 14:34 承辦單位:仁武區戶政事務所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修正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7/5/18 修正發布,除新生兒及其他特殊情形外,均須申辦有相片健保卡。

    操作詳情請上健保署網站:https://cloudicweb.nhi.gov.tw/edesk/system/uptransPage.aspx

    或參閱附件說明。

    高雄市仁武區戶政事務所  關心您

     

    類別:戶政宣導
    上版日期:10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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